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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闻报道

关于对到期市级科技计划项目验收的通知
发布者: admin   发布时间:2013-09-11   点击率: 1379

开发区经发局、各镇(街道办)科技办及靖江市华信科技创业园有限公司:
为加强对市级科技计划项目的绩效管理,根据《靖江市科技计划项目实施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现对已到期的市级科技计划项目进行结题验收。请开发区经发局、各镇(街道办)科技办和靖江市华信科技创业园有限公司组织本辖区内的项目承担单位开展项目验收工作。现将有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验收对象
在2012年12月前到期的项目,已经完成项目合同主要约定任务;未到验收时间的,如提前(提前验收时间不能超过6个月)完成项目合同主要约定任务,可提出提前验收申请,同期准备上报材料。
二、验收程序
项目承担单位填写项目验收申请表,连同验收附件材料,报送市科技局,由市科技局会同财政局对提交申请的项目进行审核、提出验收意见。未按期提出验收申请和未通过项目验收的单位记入科技计划项目信用档案。
三、项目承担单位应准备的验收材料
1、《靖江市科技计划项目验收申请表》
2、科技计划项目工作总结报告,包括以下内容:
(1)企业发展概况(项目立项后企业成长概况)
(2)项目资金落实与支出情况;
(3)项目产品开发进度与取得成果情况;
(4)项目产品市场开拓与销售情况;
(5)合同技术、经济、质量、资产指标完成情况;
(6)项目验收时与立项时企业资产、销售、利税情况;
(7)项目执行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及解决措施;
3、附件材料
(1)项目立项后获得的(项目执行期内)各类成果证明材料复印件诸如:专利证书、产品鉴定证书、权威机构测试报告(检测报告按合同技术指标检测)、新药证书等,项目已有产品或样品、样机的应附照片;
(2)项目执行期内项目承担单位年度财务报表和验收时最近一个月的财务报表。
四、验收时间
验收材料请于9月20日前报送市科技局高新科。
五、其它事项
因故延期验收的项目,承担单位须向市科技局提交延期验收申请,说明原因及明确的整改工作计划,经主管部门核查并加具意见,报市科技局高新科。
联系人:靖江市科学技术局高新科  李杰 刘章
     联系电话:89181415
靖江市财政局工贸发展科      张萍      
联系电话:89180612
附件:1、靖江市科技计划已到期项目清单
       2、靖江市科技计划项目验收申请表
靖++科(2013)52号关于对到期市级科技计划项目验收的通知.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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