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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资讯
江苏省企业知识产权战略推进计划项目和资金管理暂行办法
发布者: admin 发布时间:
2013-09-11
点击率: 2299
项目申报条件
战略推进计划面向江苏省行政区域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内资企业或内资控股企业,企业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1)企业技术创新能力强,具有较多自主研发的专利技术,具有较好的知识产权管理基础;
(2)企业领导层具有较强的运用知识产权战略谋求企业经营发展的主动意识;
(3)企业能够为战略推进计划项目的实施提供必要的配套经费和物质保障;
(4)企业能够通过战略推进计划项目的实施对全省企业起到示范带动作用。
专项资金的使用范围
(1)企业知识产权管理标准化建设;
(2)企业知识产权战略运用中战略定位、战略目标、战略任务和战略措施等方面的专家诊断与咨询服务。
专项资金的资助标准
专项资金资助额度根据企业知识产权管理基础、项目总体目标和主要任务以及自筹经费情况确定。
——2007年11月省财政厅、省知识产权局关于印发《江苏省企业知识产权战略推进计划项目和资金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苏财教〔2007〕185号)第6、7、8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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